长江安庆段港区海事处率先实现辖区所有渡船实施签单发航制度


 2026年元旦清晨,随着长江安庆辖区各渡运企业、单位首班《签单发航记录单》的规范提交,安庆海事局港区海事处正式率先实现辖区所有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全面落地运行。作为渡船安全监管源头管理的关键举措,此举标志着该处渡运安全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签单发航制度是海事部门强化渡运源头安全监管的核心抓手,其核心要求为渡船开航前,由渡运企业指定的专职签单发航人员,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情况、载客(车)合规性、气象水文条件及相关预警预报信息等关键要素进行全面核查、精准掌握,经签字确认符合安全航行条件后方可准予发航。推行该制度,旨在压实渡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提前排查、精准消除各类渡运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水上渡运风险,全方位守护航行安全与乘客生命权益。

为确保签单发航这一源头管控举措顺利落地见效,港区海事处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专门召集辖区4家渡运企业、2家渡运单位召开专题动员会,明确界定了渡运企业在制度建立、人员配备、流程执行等环节的主体责任。

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韩卫星  侯甜甜

编辑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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